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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墓使用满20年,还需要交后续管理费吗?

清明期间,”国内一些城市墓地现20年缴费到期潮“的话题引起热议。国内许多墓区都已有60余年历史,部分墓穴使用周期早已超过20年。就连辽宁省当中的玉山息园,龙山墓园,菩遥山墓园等数个老牌公墓也有不少墓穴使用周期超过20年。

不少市民开始关注墓位使用年限、缴纳墓位管理费等问题。

20年为缴费周期 非使用期限

最近关于墓穴缴费到期的说法众说纷纭,网络上传言墓穴只有20年期限,超过期限会被认为是无主墓穴。

个人在公墓购买的墓穴是否有使用期限?

1992年,民政部出台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,其中第十六条规定,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,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20年。1998年,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也规定”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期限“。

根据《沈阳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表述,”墓穴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十年,墓穴购买者不得转让或者买卖墓穴。“同时第二十五条规定,”认购墓穴者应当按期向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缴纳维护费。对连续三年不缴纳公墓维护费的,经公墓经营者发函通知,仍未缴纳的,由公墓经营者在本市主要报纸上公告。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缴纳者,对该墓穴作无主墓处理。公墓经营者应当在墓穴销售款中,按规定比例留出一定款额作为公墓维护费。维护费专项用于公墓墓穴全部出售后公墓管理的开支,禁止将经营性公墓的维护费挪作他用。
 


墓穴年限期满,如何处理逾期未缴费的墓穴?

上述文件说明,《管理条例》规定期满需保留都是,必须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,逾期三个月不办理的,按无主墓处理。《条例》更规定,超过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,墓主应向公墓管理单位办理延期手续,逾期一年未办理,公墓管理单位可自行处理。

事实上,墓穴的购买费已然包括了第一个周期的墓穴管理费用。20年或是60年,是指墓穴管理费用的缴费周期,与房产的70年土地使用产权概念不同,并非使用期限。年期满后,按现行国家或省市层面的殡葬管理政策,殡葬服务机构交付墓穴满周期后,市民只需缴纳相应周期的墓穴管理费用即可继续使用,让先人”葬有所安“。

”失联墓穴“管理成难题

墓园中墓穴繁多,所以在其中不仅会有管理的非常好的墓碑,也有些墓穴前无人祭扫,墓碑缺损,周边杂草丛生,这部分的墓穴被称为”失联墓穴“。这些”失联墓穴”大多是由于年代久远,部分墓主家属未留下联系方式。

墓园需要有完善的安保、保洁、绿化以及墓园道路维护等服务,但仍然需要财力作为支撑。墓穴是先人“安睡”之地,这就需要殡葬服务提供后续的维护管理。

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王宏阶表示,公墓管理费用标准应经物价部门备案或批准。同《条例》当中第二十七条规定,维护费的缴纳标准,由市民政管理部门提出,报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。

省殡葬业人士认为,如何推动殡葬业人性化服务,保证殡葬业良性运转是摆在政府部门面前的课题,法律法规的制定,政策的落实显得尤为重要。